信息工程系学生会管理条例

为加强办公室管理,使值班工作正常化,程序化,让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,根据当前办公室具体情况,特制定以下条例:
第一条 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各部值班人员负责。

第二条 值班地点: 二楼学生会办公室

第三条 各部根据值班表准时值班,不得迟到,早退,旷班。值班时间 上午:8:00——11:50 下午:2:30——5:30

第四条 办公室公共财产外接需登记,不得随意带走,不得人为损坏, 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
第五条 办公室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,认真履行各项职责,不得 擅离岗位。

第六条 办公室为学生会办公场所,值班部门请保持室内整洁,禁止 喧哗。每次值班结束后各部门自行打扫办公室卫生,归置好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。

第七条 闲人不得进入办公室。值班结束后,关闭门窗和水电,注意防火防盗。

第八条 热情接待来访人员,详细记录来访电话。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协助处理。

第十条 如遇特殊情况,要及时向主席团报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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